政策支持

  为了加强和促进精品课程建设,学院制定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。具体内容如下:
   一、学院分阶段安排精品课程建设启动经费
   经系部申请、学院遴选进入院级的精品课程,学院分阶段安排启动经费,确保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顺利进行。
   二、精品课程奖励办法
   被评为院级的精品课程,学院奖励0.3万元;省级精品课程,学院奖励0.8万元;国家精品课程,学院奖励1万元。项目组、系部、技术组、申报组的分配比例为5:3:1:1。
   三、精品课程项目的运作管理
   1. 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。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内容:
    ① 主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;
    ② 负责合理使用经费;
    ③ 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从“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”网站下载、填写、提交“年度自检表”。
   2. 项目参与人接受项目负责人的统筹安排,在负责人的主持下完成分工任务,协助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   3. 教师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项目,其工作任务及取得的成果列入教师考核内容。
   4. 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(或新增)比例不得低于10%。
   四、经费管理
   1. 学院对国家精品课程给予1:1的配套建设经费,对省级精品课程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,对院级精品课程给予1万元建设经费。建设经费专款专用,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制度合理使用。
   2. 建设经费使用范围:购买精品课程建设所需设备费、教材建设与论文发表费、调研考察费、资料费、网页与课件制作费、课程录像费、相关劳务酬金和奖金,以及精品课程建设需要的其他开支。其中,相关劳务酬金和奖金不能突破项目总经费的10%。
   3. 所有经费开支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,并经主管院长审批后,方可报销。
   五、管理职责与分工
   1. 教务处负责监督和检查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,定期或随时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情况汇报,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。
   2. 科研设备处负责网站的开通和网页访问情况的监测和统计。
   3. 精品课程所在系部负责师资配备和教学条件的逐步完善。